收到臺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寄來的信,主旨是「假若遭到警方無理對待 應注意事項」,我覺得很重要,轉貼上來跟大家分享,也請大家用力轉貼!!

Posted by teresashih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1) Trackback(0) Hits(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