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喜歡英文的命運這個字,destiny,念起來總是會牽動我內心許多的圖片與神經。Des-ti-ny,彷彿就註定是命運的一種滄桑。

 

八二七的判決,很意外的,「上訴駁回」。

 

意即維持一審原判,我將服刑七個月。七個月,是個很尷尬又很惡意的數字,不得易科罰金、不得緩刑也不能假釋。

 

即便我一直有最壞的心理準備,從我知道我是半個政治人,從我知道我在紅衫軍露面之後,我就一直有最壞的心理準備,但,大家最終也評估應該是緩刑--基於我有重鬱症、芃芃有重大傷病證明且附上她四十頁的病歷證明以及我們是單親家庭的資料。但結果竟然是「上訴駁回」。

 

我以四百萬被起訴,但是一審判決兩百萬無罪,兩百萬有罪,求處一年兩個月,因為阿扁的減刑條例所以是七個月。但那兩百萬中,一百萬是收取月息五分重利(意即一百萬每月要付五萬元利息),且已收取兩個月利息;另外一百萬是魏耀乾的金主,借款過程由他安排,但他或受施先生唆使在法院上作偽證矢口否認,一切與他無關。

 

所以,二審,我又敗訴。

 

我想,一般人是不會相信虎毒食子吧?所以當魏耀乾作偽證的時候,大家都知道他跟施先生的關係,一定不會說謊的,就這樣,我要去服刑。

 

這段時間,我一直沒有辦法更新部落格,也藉著為母親回憶錄入圖編號而忙碌來試圖不去想這件事情。

 

我完全,完全沒辦法想像自己要去服刑的樣子。

 

也許,先把上訴時,律師寫的答辯意旨狀跟我的答辯狀放上來讓大家了解原委,過兩天,或者我可以有比較清明的心情來告訴大家未來的準備以及近況。

 

當然,豬小芃已經知道,非常傷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