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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夜裡,變冷了。

 

今天心裡猶豫著要不要換冬衣,因為官司的事情始終還掛著,心,也懸著。

 

中午,還是決定把冬衣從儲物箱裡面拿出來,剛把冬衣放好,轉身就收到郵差拿來的法院執行處的第二次發監執行通知—1126

 

不但執行地點從士林地院轉到台北地院,連檢察官也替換成赫赫有名的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一個小小的兩百萬的案子竟然勞動到劉承武主任檢察官,真是讓我驚嘆非常啊!

 

施先生在「台灣查某人的純情曲」上市不到一週就發存證信函要求各通路下架,否則就要提告,各通路也的確下架,因為大家都不想跟他沾上關係。

 

而在新書發表會隔日的蘋果日報上,施先生也說家母與我一天到晚勒索他要錢,我真是必須要說,我們沒有倒楣到要他的錢(況且他的錢大多來路不明),也不屑做這種事情。

 

於是母親委任陳達成律師針對施先生恐嚇通路以及在報紙上誣衊我們的事情向施先生提出毀謗,以下是由陳達成律師提出的存證信函。至於書還能不能再度上架,就要看經銷商跟通路的勇氣了。

 

看到第二次的執行通知的確讓人心情不好,誠如看見(蘇治芬)的樣子就讓人很心疼,台灣的司法已然猖狂的如此地步,我還能對我自己的再審有更多的期待嗎?儘管陳律師已經著手開始在處理。

 

可是沒有期待,沒有信心,沒有努力的話,就這麼被冤屈嗎?那我的女兒又該怎麼辦呢?

 

這幾天暈眩症的開始,的確是壓力的徵兆,但願台灣、但願每個人都可以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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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