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人籟論辨月刊一月號」,本文相關資料與「社團法人台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合作。

記得十多年前由梅格萊恩曾主演一部電影--「當男人愛上女人」,片中對於女主角如何處心積慮到處藏酒,找各種理由在半夜或各種時間去偷喝一口酒都有精湛的描寫,活脫脫就是酒癮者的生活寫照,相信酒癮者家屬對於該片一定心有戚戚焉。酒癮者家屬都有共同的經驗:酗酒者怎麼勸不聽,即便答應戒酒也都無法持之以恆,總是會找盡各種方法偷喝酒,有時方法之荒謬,理由之可笑往往讓人瞠乎其後、哭笑不得。

 

近年來日漸凸顯的酒駕、虐童、家暴的背後除了是精神疾患、財務困境之外,還有多少比例是因「問題性物質使用」所造成?有太多的個案顯示高經濟層面與高階級專業人的家暴往往因為施暴者為酒癮者,為顧其聲名總是隱而不揚。家屬在這樣重複來回過程中所承擔的壓力並不比酒癮者本身小,甚至是負載著更大的身心折磨。

 

公共衛生的主流角度一直聚焦在毒品濫用層面,相對於酒精濫用成癮的面向則是明顯落後,然而,酒癮者所帶來的問題絕不小於毒品對整個社會所造成的影響。一般而言,毒品濫用有明確的法律規範,甚至也有較為清楚的職業類別或生活層面的線索可搜尋,反觀酒精具有屬於「社會可容許的物質」之特性而易被忽略,由此可見酒癮者的酒精濫用更具有其隱匿性,不但各種職業操作者都可能面臨酗酒的問題,甚至是各種經濟階層都有相同的酗酒危機。

 

衛生署一項研究調查指出非法用藥盛行率為1.5%,而飲酒盛行率則高達47.5%(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2004)這個數字理應引起高度的關注,因為如此高的酒精飲用盛行率背後所隱含的心理衛生意義更值得重視。

 

我們到底為何需要喝這麼多酒?我們的空虛、孤獨或不被瞭解是如此嚴苛地考驗著我們嗎?

 

其實,這種狀況不僅存在於台灣,更是一種全球性的問題。二OO九年六月下旬自由時報亦轉載泰晤士報的報導,一篇醫學期刊論文指出在十五到五十四歲之間死亡的俄國男性有75%是因為酒癮;同年齡層的女性死因,歸於酒癮的則有50%。該研究也指出,肝癌、喉癌、肝病與胰臟疾病的過高死亡率,幾乎完全可以歸咎於酒精。

 

回顧台灣現狀,酒癮案主常合併其他疾病求診,但如急診室或非精神科等醫療場域,因醫療人員敏感度不高,便可能造成誤判,錯失防治價值。但身為酒癮者的家屬肯定知道其人有酒精濫用的問題,當我們發現身旁的人陷在酗酒的泥沼之中,又該怎麼辦呢?

 

  為此,筆者走訪甫於二OO八年五月成立的「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藥酒癮防治中心」,該中心對於酒癮者採用少見的,非傳統式的「減害模式」來處理案主的成癮行為。減害觀念起源於愛滋病防治工作,目前在國內,減害觀念的運用是以替代療法治療鴉片類毒品成癮者為主,至於在酒精的成癮治療上並未普及。傳統的戒癮觀念則是期待完全戒除,但結果卻往往是不斷地復發與挫敗,同時也極容易忽略成癮的背後因素。

 

  該防治中心初始提出該項提案時並未獲得普遍性的認同,由於面對酒癮者與藥癮者的減害模式認定是否有成效截然不同。藥癮者減害模式的成就與否可以由其使用藥物的逐步減量得到階段性的療程,然而酒精的特性不同於毒品,酒癮者根本上處於「全有或全無」的行為模式下,只要有了第一杯,便難以停在第二杯或第三杯,所以在初始階段該提案並沒有得到全力的支持。

 

該防治中心鍥而不捨提出進一步的構思與實行方式,第一階段先以醫療人員的教育訓練為首,第二階段進行種子部隊的培訓,以各區域的里長為先頭種子,訓練地區訊息流通中心辨識家暴、酒癮的關聯性,進而成立通報系統。該方式可以提早接觸酒癮患者,而非制式由院方其他內科診別轉介至精神科,相對之下,酒癮者除了在診療室之外,也得以有週邊的人可以協助其減害戒除成效。第三階段對於過度飲酒者與其家屬進行衛教團體、諮詢、心理諮商與個案管理服務,讓飲酒者瞭解飲酒使用行為與目前疾病之間的關連性、飲酒行為之意義、促進改變飲酒行為的動機、與提升行動力以改善因飲酒所產生的困擾面向,並納入家屬成為治療歷程中一個重要社會支持來源等。此一構想獲得許多迴響,已於二OO九年完成第一階段醫療人員教育訓練,該中心將於二O一O年初開始培訓里長伯、里長嬸們成為先頭部隊,以地緣關係目前已確認由台北市士林區開始,且已有許多地方里長志願投入該項工作,希冀為社會問題的徹底解套盡一己之力。

 

  如果,你的身邊就有這樣的酒癮者,建議你必須採取一些行動,因為他們已深陷在成癮的泥沼中,需要你及有心人拉他一把!協助他從背後那漫長的故事中重新找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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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