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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

我們看到白玫瑰活動,

我們為性侵孩子們哭泣。


上週,

我們看到為流浪動物苦爬,

我們跪在地上以流浪動物的視界驚惶、流淚。


今天,

台大博士生虐待動物案二審定讞

改判六個月,

得易科36萬元。

再來呢?

我們的司法問題、我們的法官、我們的檢察官,

到底,

還能依靠誰保護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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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