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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四月七日,十八年前的今天,鄭南榕先生為了捍衛言論自由,在警調準備進屋逮人的時候引火自焚,據長輩說自始至終鄭南榕先生都維持著握拳的坐姿,只是椅子燒毀了他倒在地上,但是扶正之後還是坐姿,不同於一般烈火焚身的蜷曲模樣。

        這是何等堅持的大勇氣,為了他所捍衛的言論自由,而且他還是個大家口中所謂的外省囝仔,但是為了台灣的自由、人權沉默地犧牲了自己,他的沉默執行卻在大家的心口上激發起巨大的迴響。

        生在一個政治家庭裡面,如果問我佩服誰,奮不顧身投入民主運動的長輩們都是值得尊敬的,但是比起更多沽名釣譽之輩,鄭南榕先生絕對是值得我們敬重的人權爭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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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