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妳的星星!」MR. BIG GUY總是隨手就可以從擁擠的星空中,指出屬於雲開的「南十字星」。
 
天空中繁星點點,襯托著海邊機場不斷起降的航機燈光,峇里島接近赤道的地理位置,得以同時在一方天空中窺見南北兩半球的星星。
 
海風陣陣,襲人清涼,一點也不像台灣海邊黏濕駭人,每次來峇里島,MR.BIG GUY知道她喜歡海鮮,總會帶她來金巴蘭的海邊看一會兒星星跟用餐。
 
「這裡燈光還是太強,也許明天帶妳去另外一個地方,更容易看到星星。」
 
雲開笑著點點頭,相較於台灣的光害與空氣污染,這裡的天空已經很讓她滿足了,即便在台灣的山上也未必就可以仰觀滿天星斗。她仰頭注視著擁擠的天空,一切就像1990年的天空,不同的是十四年來的人事變化,想起自己曾經放棄的跟不得不放棄的,以及有些永遠都不會改變的事實,雲開幾乎就要落淚。
 
MR. BIG GUY忙著回電話簡訊,沒有發現身旁的小朋友不由自主陷入深沈的哀傷中。在一次機緣安排下,雲開接下了一件廣告案前往峇里島拍攝廣告片,結識了當地的知名律師。
 
年長她十二歲的MR. BIG GUY總是鼓勵雲開,他老愛說,「妳已經三十五歲了,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孩子,妳不再需要為任何人犧牲,不需要再成就其他人,妳只需要過自己想要的人生,想說就說,想哭就哭,想過怎樣的人生就朝那個方向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雲開努力眨眨眼睛,不想破壞此刻的氣氛,MR. BIG GUY的電話響起,聽他低沉的嗓音應對著電話那頭的人,記憶恣意如潮水般湧來,記憶中的南十字星大而耀眼,近得像是一伸手就可以摸到,近得像是可以隨著她的方向回到北方的故鄉—台灣。十四年前所看到的南十字星與此刻所看到的並無不同,不同的緯度不同的距離,但總是那個深刻烙印在心中的星座……….
 
「是妳逼我們來這裡的,是妳說如果不來就要去跳樓的,當初是誰害我結不了婚?害我沒有臉見人?害我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不都是妳嗎?現在困在這裡回不了台灣不也是因為妳的關係嗎?」傅守禮的聲音穿透十四年的光陰,像是當年隔著月租套房牆壁共鳴在雲開的耳膜。
 
「妳自己不想來嗎?我說不想讓雲開跟外省人交往,妳就贊成來移民,難道都是我自己的主張嗎?我知道妳一直怪我嫁給妳爸爸,妳找不到好工作,我也一直養妳,有埋怨過妳嗎?妳跟那個醫生交往,不跟對方講清楚妳的背景,九年後才被拋棄,這也是我的錯嗎?我一直提醒妳,妳都聽不進去,那個醫生在我們家吃在我們家住,也都是花我的錢,妳這樣講未免太不公平了!」母親的聲音尖銳地咆哮著。
 
即便帶著隨身聽,音量放到快要不能承受的「波麗路」也擋不住難堪的傷害,雲開將音量再調大一點,試圖不去聽見這一切,但是刺耳的對白仍如魔音穿腦而來,她不知道自己隔著厚實的牆壁,帶著耳機聽著交響樂都可以聽見家人的爭吵,在這棟住著許多外國人的套房公寓裡面,有多少人正豎耳聆聽,雖然他們一點也聽不懂這群東方人在吵什麼。
 
「妳根本就只是不想面對爸爸要出獄的問題,所以硬要我們都一起離開台灣,不要把責任推到我身上。」
 
雲開將日記本收進抽屜小心地上鎖,她知道自己的家人對於隱私權是一點也不瞭解的,這樣的爭執從台灣來到阿根廷,橫越半個地球卻是不變的情境,自己放棄了一切以為可以換來和樂的氣氛,不過只是愚蠢的想法。放下隨身聽,她站起來走了出去,門口,傳來難以忍受的聲音與羞恥,她看見對門英國人正不耐煩地對她搖頭,她也只能擠出一抹笑容跟對方道歉。
 
屋外,寒風刺骨,怎麼也抵不上家人所造成的傷害。
 
「妳想去哪裡呢?」月亮彎彎地趴在雲層上,懶洋洋地看著緊抓著大衣領口的雲開,「今晚很冷。」
 
還來得及搭上最後的公車吧?十一點,路上行人稀少,上了公車拿了車票,下意識低頭念著車票號碼,阿根廷人相信如果車票號碼正著唸跟倒著唸是一樣的號碼將會帶來好運。當然,雲開從不認為自己會有好運。
 
她慣性地走到最後一排座位坐下,從被訓導主任叫上台之後,雲開總是習慣在人群中隱匿自己,久了便喜歡從遠處觀察人群。
 
車窗外樹影掠過,何處是歸處?
 
雲開在小方家附近的公園下車,卻沒有勇氣去按小方家的門鈴,這該是多麼丟臉的事情呢?她隱約感受到小方對她的情意,但是像她出身這樣的家庭,幸福又怎麼會降臨在她身上呢?
 
雲開坐在公園樹下,靜靜的夜裡,阿根廷良好的治安讓她一個正值青春的女孩也可以這樣安坐在公園裡面,即便無處可去,好像也不至於發生危險,但是這樣的日子還要持續多久呢?乍看之下,好像是因為她選擇了一個外省男友,所以大家移民來這裡,但是雲開心裡很清楚,這不過只是大家找到的藉口罷了,面對即將出獄的父親,大家不知所措,因此以她做理由來了遙遠的南半球。
 
父親?是個多麼遙遠的形容詞,甚至連名詞都稱不上,卻影響自己至深,家人是不能選擇的,生活也是嗎?
 
擡頭,天空中明明亮亮的南十字星,長柄所指引的是南方,往相反方向去,就可以回到她所熟悉的故鄉,大家都好嗎?她伸手向天空,只是夢一場,如何能夠觸摸到南十字星呢?即便擡頭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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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