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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實習機構請假,乖乖在家養病,前幾天開始感冒,每回只要一感冒,支氣管炎如影隨形,甚至其他症狀還沒出現,胸悶呼吸困難率先抵達,所以只要感冒我總是乖乖地馬上去診所報到,週五傍晚開始胸悶,週六早上跑去診所,發現醫師全家去旅行,一路休診到昨天晚上才開始看診。

 

不消說,隔了兩天,胸悶、支氣管炎、咳嗽、鼻塞、喉嚨痛,連發燒都來了,醫師交代昨晚要特別吃兩次藥,趕緊把支氣管炎緩解,那種吸不上氣是一種讓人覺得很無力的狀態。醫師還抱歉說他們出去玩了,沒看診。不過,就我看來,一年辛苦工作,帶著家人旅行是應該的,其實也沒必要跟病人道歉。

 

從去年年初放棄了實習,決定推遲到今年開始,學習到有時候不能把自己逼得太緊,得要有喘口氣的機會,所以今天也就請假了,甚至實習期間為了接案賺錢,也跟機構請過幾次假,畢竟房東不會因為我要實習就不收房租。

 

在家睡睡醒醒到下午,精神好些,體溫也恢復正常,只是咳個不停,還有奔放的鼻水。打開音樂跟藍芽喇叭,想來講講最近有個新開展的方向,因此,貼文照片並非圖文不符,哈哈。

 

六月中收到某經紀團隊來信,表示看過我2007年的舊作《五芒星的誘惑》,希望可以跟我簽約,授權他們去尋找影視團隊來改編成影視作品,期間我與經紀書信往返十多次,許多的釋疑與澄清,以及對方提出的合約條件與他們將會如何去找影視團隊,基礎上了解該公司的運作方式。最後在六月底,我告訴經紀,我會跟出版社討論一下,因為《五芒星的誘惑》十年出版合約已經於2017年到期,有沒有自動續約或是如何部分解約,我會討論過後再跟她說。

 

這一拖,就一個月了。

主因是七月初開始我去機構實習,加上有很多的心思都在年底要出版的新書寫作上,因此到了七月底,我才詢問了出版社,版權部答覆目前所有版權都回到我身上,我可以自由簽約運用,因此,我寫了信給經紀,她回信以為我是不想理會她了。

 

就這樣她速速隨信附來草約,我又針對草約內容提出九點疑問,這樣又書信往返了幾次,終於,我請她把紙本合約寄來,再將合約回寄之前,我知道他們與中國市場有合作,所以我還是告知了過去我跟中國的合作經驗。

 

2011年,中國新星出版公司買走我的《勇敢》簡體版權,我版稅收了,也花掉很久了,新星當時也把封面設計跟排版都寄與我看,我很喜歡。然而,最終那本書始終卡在審查局沒有通過,不是因為書的內容敏感,是我的身份敏感,我來自白色恐怖家庭,具有台獨色彩,因此當時那本書沒辦法通過作者審查。

 

有趣的是,中國經紀之後仍不死心,依然詢問後續著作,因為後續的著作《媽咪,我們會這樣幸福多久?》好像也獲得伊能靜主動推薦(我與伊並不認識,也不知道她主動推薦,我是後來才知道的,她可能返台買到我的書,看完之後在她自己的部落格或某處推薦了),版權經紀認為我的作品在中國實在可以賣,因為在中國某些書評網上,彷彿有一些中國讀者推薦過我幾本作品,但我始終沒有再答應,覺得對方可能會浪費時間,雖說大家都笑稱有版稅拿,何樂不為,如果對方認為沒問題,我應該同意讓對方簽走簡體版權,但我始終沒有答應。


這次會同意與台灣的經紀團隊合作,是因為我想他們的市場應該包含台灣、中國或是華文市場,甚至也有可能涵括非華文市場,因此以作品說話,我也沒有特別覺得需要談及此事,然而,看到合約附件中提到作品可能在中國部分強勢平台上刊登,吸引中國影視買主,我就覺得我應該要提醒對方這件事。

 

儘管之前中國版權經紀始終保持聯繫,而我總是沒有應允,但此次我同意授權給台灣這個經紀團隊,源於經紀的熱情感染了我,由於授權的部分涵括了紙本出版以外的種種,我想作法與市場上可能與來自中國的經紀人有所不同,因此也就願意開始跟他們之間的第一次合作。

 

經紀很快回信告訴我,在第一次寫信給我之前,他們就很清楚我的背景,對於他們團隊來說,他們認為完全無礙於去行銷我的作品給影視圈,收到這信之後,我才將簽了名的合約書擲回,而這前後我們倆書信來回了快要三十封。

 

有時候,是彼此間的坦誠與信賴,是這種感覺才有可能成就合作的契機。

 

當然,我也有稍微詢問過影視媒體圈的朋友,他們對於該經紀團隊背後的資源有些瞭解,認為是頗有衝勁也有資金的,建議我可以合作,同時,他們與我簽約的條件是不錯的。

 

蔡振南,南哥,一直鼓勵我寫劇本,原本《五芒星的誘惑》我也是要自己改編劇本的,但是,要做的事情太多,台灣的作家單純以寫作維生養家不易,總是不能將所有的心力與時間投注在小說跟劇本的創作上,那麼,就讓別人來幫這個忙吧,並不是一直固守著原本的意念,夢想就一定可以成真。

 

而這樣的簽約,交由經紀團隊去找尋買主,是曠日費時的,並不是馬上會有成效的,但,我看到的自己的改變是,我願意讓自己開展一個新的方向,嘗試讓專業的人也來協助成就夢想,當然,還有其他劇本想法,我還是要自己去寫完的。

 

經紀團隊本想連我手上正在寫的小說都一併簽走,但因為我已經答應了另一家出版社跟總編,無論如何,出版權是要交給親愛的總編的,總編已經等了我一年半了。至於新書的影視改編權,等我新書完成,有心思考慮的時候,再說吧。上次把大綱給了總編,她立刻說好適合改編成電影,我知道,我很清楚。其實,我想自己將手上正在寫的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所以,一切都等小說寫完,再說吧。

 

所以,大家也要買書來看喔,哈哈哈哈,雖然是十年前的舊作了,但還是很刺激的驚悚小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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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