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三,我的女律師跟律師的男性老闆約我吃晚餐、喝酒。女律師的想法是,她只跟朋友吃晚餐,所以當下我們的關係是朋友,並不是客戶。
 
只是,我想,事情不會這麼單純的吧。
 
先在遼寧街一家台菜餐廳吃飯,三個人三支啤酒、兩瓶紅酒,到後三分之一時,律師終於開始心理輔導了,因為他們覺得官司並不樂觀,很擔心我得要服刑七個月,恰恰好七個月,不能易科罰金,也不能假釋,我發現沒有A到錢卻被冤枉真是很嘔,發現兩百萬的金額一審判一年兩個月,減刑七個月,那麼電視上那些人應該要關幾輩子吧?
 
這一個月跟原告談民事和解並不順利,而下週四,八月七日我又要出庭了,也是二審最後一庭。和解不順利,我們也相信某位先生有干預,我想是因為回憶錄的事情。律師問我,有沒有可能去跟某先生求情一下,「畢竟虎毒不食子」。
 
我拒絕了。
 
接著我們轉戰六條通的紅頂藝人,律師起先問我會不會介意,因為都是變性者,我說一點也不,對我來說,他們更是相對的弱勢族群。我有一些同志朋友,男同志、蕾絲邊都有,我甚至也被追求過,只是我告訴她們,很抱歉,我想我可能還是比較喜歡男性。
 
比起同志,變性者是更加坎坷的一條路。
 
那天,在那裡認識了幾位妹妹,她們的內心充滿了徬徨,她不是要變成女生,用肉體來賺錢,只是純粹認為自己就應該是女人。我問她有沒有在接受變性手術前的評估,她說有,並且告訴我狀況,我只能以我有限的經驗給她建議,一定要做完心理評估,因為想做,跟真的變成是完全不同的心情,而且這是不可逆的手術,心理評估也許尖銳,但未來,她們要面對的問題更多。
 
那天我們聊很多,我甚至願意主動給她們我的名片,如果有需要找人聊,我很願意聆聽。
 
女律師說可以買菸抽喔,我說喔,可是我不抽菸,於是她只好自己抽,我也感覺到那晚我是朋友,不是客戶。老闆律師最後醉了,我陪他跳了一支舞,那天的開場曲還是我唱的,梅艷芳的女人花。
 
有時候,我只是坐著,看著身邊的人,妹妹們不會勸酒,律師也不太勸酒,但我們還是喝掉了一瓶半的威士忌吧,我想,我沒有留意,因為都調得很淡。我看著美麗的妹妹們,她們的變性手術幾乎都只進行了一半,有些是私下找人做的,並不是經由合法的心理評估之後循序漸進的模式,我想,這是讓她們更徬徨的原因。
 
在酒店工作是她們的過渡時期,她們也希望變性之後,可以像一般女人一樣做一般的上班族工作,我也很開心聽到她們這樣講。並不是我不喜歡酒店小姐,以前有時候因為工作需要,也常去PIANO BAR或是日式酒店,她們都不會勸酒,我總是靜靜觀察著她們。
 
我想,她們才是看盡人生百態的吧?上得起酒店的要不是有頭有臉,就是起碼要有錢,而這些人喝醉酒之後的狀態,全都只有這些妹妹們看的最清楚,我想,她們如果寫小說,一定有很多可以寫的。
 
祝福這些妹妹們,希望她們可以熬過人生如此重大的決定,不能否認的,也有聽到妹妹在描述童年時光時,我認為有受創經驗,我建議她必須要跟醫師先討論那個創傷,確認不是因為那個創傷導致她排斥自己原生的性別,再繼續做進一步的評估。
 
她們需要很大的勇氣,很開心律師帶我去這家「紅頂藝人」,聽說就是蔡頭以前的店,不過對我而言是誰的店並不重要,只是當下的感覺,我覺得有互動,有給予對方一點點小小的協助,讓我覺得自己有了一點存在價值。
 
再一次祝福這些妹妹們,也祝福這段時間一直一直關心我的朋友們。
 
P.S.,即便在寫政治文的時候,我也不曾用過P.S.,但此刻我要用。
 
P.S.這篇文章,我不歡迎任何「所謂的衛道人士」提出任何批評,我只歡迎具有同理心的回應。
 
因為,我們只能對我們自己的人生負責,而對於別人艱困的人生,我們應該給予尊重與祝福。即便對於施先生,我也是如此這般的想著,只是很可惜他無能回應以同理心。
 
祝福大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