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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lihchu0503 - 陳麗珠對施明德提出抗議聲明 
老媽今晚跑去施先生跟曹先生的對談會場發抗議聲明給媒體,
剛發給兩家媒體,
紅黨人員就叫警察來把老媽抓去公園路分局,
我接到老媽的電話,
說可是一大群警察跟紅黨人「護送」她去警察局的。

警察跟我通電話時解釋他沒有要扣押啦,
只不過這是紅黨的場子,
老媽去發資料給媒體不好啦,
我説她有鬧場嗎?
警察說沒有啦,
但是主辦單位不能接受啊,
所以只好把她先帶回警察局。

我問他,
那現在是要怎樣呢?做完筆錄就可以走嗎?
他說沒有做筆錄啦,
只是登記一下。

我說她只是發稿子給記者就要被請到警局喔?
警察說可以發,
但是在外面發比較好,
我請問警察先生那媒體台不是在裡面嗎?
警察先生說,
現在都跑到警局門口了,
等妳媽媽簽完名出去就可以發給他們了,
也正好沒有進到場子裡。

寫到這裡,
老媽又打來,
說警察決定請記者進去警局訪問她,
訪問完之後「親自」開車送她回來,
警察問她好不好。

我跟老媽說,
妳原本只是去理性發抗議聲明的,
好好跟記者講完之後就讓警察送妳回來吧,
正好可以省一趟公車的錢。

我不知道該笑還是該搖頭。

不過老媽是自己坐公車回來的。

後來看到一則網路新聞,
貼上來,
這就是老媽被架走的情況。

http://www.ettoday.com/2007/12/29/301-22093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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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又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