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憶錄的編後記裡面,我為雙親下的定位是:父親是個絕情的人,母親是個任性的人。
這是我這一生經歷過許多事情,不斷自我安慰,自我建構安全世界又崩塌,並且在憂鬱症過程中,勉強自己編寫母親回憶錄,發現更多殘酷事實之後對雙親的感受。
但是母親,無庸置疑是個好女人,只是任性。相對於絕情的父親,母親不過只是以她成長過程中自以為正確的方式在保護子孫。
Jennie說我很勇敢,在自己有事的時候還能處理母親回憶錄的種種宣傳事宜。對於勇敢這兩個字,我感到汗顏。
過去一個多月以來,我其實只是藉著「台灣查某人的純情曲」的宣傳及經銷商討論的諸多雜事來試圖使自己不要陷入沮喪的風暴之中。在經過高院的駁回上訴之後,我面對的是不斷說服自己去接受這就是我的命運,當我在紅衫軍之亂時露面,當施先生公然說我是「那個女人生的那個」時,我就知道我多半會有一個不公平的審判,而事實也的確如此。
但是你若問我後悔紅衫軍時可以為台灣盡一點小小的能力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我一點也不後悔。前一陣子,我甚至在忙碌的空檔中,在無能控制的狀態下,任由情緒湧入腦海,我告訴自己,我注定是哪吒的命運,這輩子必須割肉還母,削骨還父,不然我難以接受為何自己的父親會絕情無義至此?!
在新書發表會結束,經銷商也談妥,只剩下一些專訪通告、簽書會以及等待全國書店都可以鋪齊回憶錄之外,除了要寫積欠的稿子,我多了很多時間不得不去面對萬一我收到執行通知單之後的問題。
老媽昨晚跑去民進黨黨慶會場賣「台灣查某人的純情曲」,我開車送她去會場,看見她老態龍鍾拖著拉車,上面堆著幾箱書,現在還有我陪著女兒留在家裡,未來七個月呢?女兒都得要陪著阿嬤去賣書嗎?
這七個月,對我女兒將會造成多大的影響?我知道,卻壓抑著不敢去想。
而施先生會趁著我不在母親身邊時大力攻擊母親,運用施先生不公平的媒體優勢。在媒體上見過母親的朋友,都知道她率直的個性,壓根無力招架媒體,於是這後續的發展,會不會變成我母親孤軍奮戰又無力照顧我的女兒?儘管只有七個月?!
如果這是我犯下的真實錯誤,我會誠實面對並且無怨無悔,但是這並非事實,我不得不承認這事實上是政治迫害,明明只是民事借貸,可是法院卻硬要坳成我是詐欺,對於愛惜名譽的我,這實在是難以接受,更不要說魏耀乾在施先生的「默許」之下做偽證來入我罪。四百萬起訴,兩百萬無罪,兩百萬被認定是連續犯,判決我一年兩個月,減刑為七個月。而這兩百萬裡面正好是一百萬收月息五分高利,另外一百萬是魏耀乾作偽證,這公平嗎?
過去的我總是一路壓抑,這也是最後我在2005年憂鬱症整個爆發出來的原因,對我來說,默默忍受比反擊要容易的多。但是判決之後,女兒經常躲著我在哭泣,我不捨,我心痛。看著母親的率直沒心機,她將如何面對施先生後續的攻擊?我憂慮。
十月二日我前往高雄做文學演講,一位家長知悉此事,她告訴我,我必須要發出聲音,讓大家知道我其實是需要協助的,因為這七個月並不是我自己忍忍就可以過去,這七個月將會嚴重影響我那敏感又貼心的女兒,也會傷害到我的年邁的母親。家長說,也許我是個不習慣求援的人,但是也許社會上有許多跟我有同樣經驗的受害者或是司法界的朋友可以提供建議給我,但是因為我都不吭聲,大家也許想幫也不知道該怎麼幫我。
回台北的路上我一直想著這番話。
回到家,看到女兒還坐在床上,一直要等我回來親她幫她蓋被子,其實她已經很疲倦了,這個每晚的儀式完成之後,她立刻就睡著了。午夜,我看著她熟睡的臉龐,我想,我應該要再拼一下,跟台灣的司法再拼一下。
目前有人權律師陳達成律師在想辦法要幫我提起再審及非常上訴,這非常不容易,因為這是個小案子,但是相對來看,正因為是個超小的案子卻是這種結果,更讓人不能不相信這沒有政治因素。之前我一直不抱著希望,儘管陳律師告訴我,要想辦法提起再審,要想辦法延期,有時候世事變化很大。但是我一直很悲觀,悲觀已經是我的天性與自然反應。
可是那天從高雄回來,看著女兒,我突然了解到這不是我自己的問題,為了女兒,我一定要再拼一下,就算收到執行通知也要想辦法延緩,請假也罷,一定要找到再審跟非常上訴的機會。
我這一生已經經歷太多,我不能讓我的女兒跟我有同樣的命運,我出生前後施先生都在坐牢,美麗島事件那年我小五,而此刻,我女兒也恰恰小五,她的父親已經八年不來看她,這是命運嗎?是不可逆的母女宿命嗎?
是的,我需要協助,我只是個文學人,正逐漸轉變加上心理學的只能拿筆的人,對於法律我不了解,對於請求協助我也不了解,誠如看見我在媒體上穩定模樣的人都難以相信我有憂鬱症,那只是因為我無法卸下面具,因為我的環境教導我不能卸下面具。
是的,我需要協助,如果您曾經有同樣被法律或證人誣陷的經驗,如果您是司法人,我需要您的協助,陳達成律師正在努力,但是我希望有多一些的力量跟建議。從法條、案例、策略甚至是如何延緩執行,我,需要您的協助。
如果您有任何想法,請聯絡我的email:ufteresa@ms10.hinet.net,我跟女兒會非常非常感激您。
也請朋友們幫我轉貼這篇文章,謝謝大家。
邀稿、文案、演講與座談等相關工作請聯絡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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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支持你
你終於是喊出來了xinc還是支持你
沒有嚇到我啦~我知道這對你來說,是往前跨很大一步,很棒喔!!!!!!!!http://tw.myblog.yahoo.com/jw!QC3KQV2RHxmgScfQceIfoj70.0c-/article?mid=3636
我只願意支持妳以女兒年幼需要母愛去上訴
我不贊成妳預設立場說施先生將會在妳入獄之時傷害珮君媽媽
即使是一個犯過罪的人走過或住在我們附近
我們都只能默默心生恐懼
卻不可指著他說他將會傷害我們
請將心比心
我也抗議妳們把小朋友單獨留在家中
真的建議大家去看看回憶錄吧,還有Teresa放上來的判決書、答辯狀等等文件,再來評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究竟是被父親遺棄的孩子所受到的傷害比較大,還是將孩子單獨留在家裡幾十分鐘所受到的傷害比較大?而這位拋家棄子的父親非但不會受到譴責,受到譴責反而是為了工作而奔波的母親!?
我不是在譴責
也不是在說誰對誰錯
我從來不是直接黑白分明的人
我也不在這種情況的時候責備單親媽媽
我也考慮了幾天才放上留言
因為
我知道部落格留言放的是一個人
卻是以上百人的口氣讀出的
我不是誤會
那是我的看法
與大家不同不代表我在罵人或譴責
我的看法一定是對的嗎?
我們部落格來回交流一年了
妳依然會把我的想法說成是論斷責罵嗎?
依然認為我留言的口氣是謾罵人的語氣嗎?
依然認為我是看人選邊站的人嗎?
我從來不譴責人
因為我沒資格
"將心比心"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我只是想說大家都是有獨生女兒的媽媽
我心中只想著妳的小朋友的安排問題
我只是希望所有的大人都把焦點集中在該如何安排小朋友身上
我沒有要傷害妳的心啊
謝謝妳吶喊出來!德國人說:當你把痛苦說出口時,別人就幫你分擔了1/2了。
在台灣那種米虫飼養下的司法制度,選人選件在辦案,"摸人奶幾分不足於有
犯罪"衝動都能無罪脫身,貪公款大小水庫流都能選地區領導人,簡言而之,妳要吶喊出來:司法是不公的!請長期抗戰下去!公義早晚會還給你清白的。
這事媒體沒啥報導,媒體都不知道嗎?
還是不願去關注其他的司法問題..
以免讓大家想到要法官法.司法改革..等事..
加油!
學弟也支持你
今晚在新聞上看見短髮的妳。願妳和芃芃一切的傷害能降至最低,願事情能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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